西安职工看病医保支付多了
日期:2004-08-04   来源:

本报讯 近期,西安市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大额医疗补助基金最高偿付标准做了适当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去年的4万元提高到今年的4.5万元。大额医疗补助基金最高偿付标准由去年的18.7万元提高到今年的20万元。
  据了解,此标准调整后参保职工在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在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大额医疗补助最高偿付标准20万元之间,大额医疗补助基金偿付90%,个人自付10%。
  另外,一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各下调了100元。起付标准下调后,参保职工到一、二级医院就医将少掏钱。据了解,之所以这样调整,主要是正确引导职工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医,实现“大病到大医院,小病到小医院、到社区。”如果参保职工因“小病”到三级医院就医,则自付的医疗费用会增高。
     ■本报记者 毛静
关键词:|职工|

责任编辑:sxworker


返回列表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