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今年国企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100%
日期:2005-01-31   来源:

本报讯 近日,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行动方案,要求三年内在全市所有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今年底所有企业都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宝鸡市提出,今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25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0%,明年达到90%,2007年底达到100%,全市各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今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工资协议签订率达到40%,25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40%,工资协议签订率达到20%以上;到2007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工资协议签订率为80%以上,非公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60%以上,工资协议签订率达40%以上。
  据了解,该市还要求各区县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得组建率达到90%以上,确保劳动争议结案率在90%以上,积极探索实施对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企业工会组织以社团法人身份代表职工申请仲裁。
■本报记者 焦晓宁
关键词:|见习期|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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