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工会干部都有“三敢”精神
日期:2006-09-05   来源:

 


据《工人日报》报道:沈阳鲁园工会的会员以农民工为主,8月15日上午9时许,该工会副主席杨春文、杜文杰接到农民工反映,他们在于洪区一建筑工地打工,施工结束时应该给的10万多元工资还没有支付。两位副主席二话没说,马上行动,经过25小时“紧急追讨”,终于使欠薪问题圆满解决,很多农民工高兴地说:“是工会为我们讨回了血汗钱!”
敢于站出来。很显然,身为农民工工会副主席的杨春文和杜文杰深知农民工的艰辛和不易,凭体力活所得的工资,不仅仅是辛苦钱,更是血汗钱和救命钱。作为“娘家人”,在维护合法权益上是不能含糊的,应该有求必应、理直气壮地站出来,充当会员的“保护神”。
敢于认真负责。在“紧急追讨”过程中,他们不是哼哼哈哈打官腔、拉长调,而是始终以认真细心的态度“打破砂锅问到底”。当得知第一承包人已给了下一级包工头3万元、而那位包工头没给农民工开工资这一情况后,马上就找寻包工头的手机号码,在多次拨打、对方没有开机的情况下,杨春文和杜文杰再次找到第一承包人。承包人说:如果有正式工票,就给开工资,没有的他不管。在与农民工核对后发现,事实真相是:打工工时都是由包工头的亲戚登记的,但此时找不到这个人。为了给农民工一个满意的“说法”,杨春文和杜文杰苦口婆心地劝说到:“包工头既然是你用的,说明你认可他。他现在跑了,农民工工资的事你就应该负责。”无奈之下,承包人终于从另一个工地找回了包工头。
敢于高举法律武器。找到了包工头,本想欠薪问题会迎刃而解,但一说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包工头的态度非常不好,根本就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面对不良经营者,杨春文义正辞严地说:“你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已违背了《劳动法》,如果还想携款走人,又会触犯《刑法》。既违背《劳动法》,又触犯《刑法》,后果不言自明啊!”面对摆事实、讲道理、论法律的工会副主席,包工头自知理亏,很快到银行取来了现金。
如果各级工会干部都具备了这种敢于站出来、敢于认真负责、敢于高举法律武器的精神,维权工作一定会卓有成效。■千河

关键词:|继承|

责任编辑:sxworker


返回列表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