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丢失 28年工作无着落 工会帮助 获得补偿16万元
日期:2009-09-28   来源:
  9月10日,72岁的于建斌带着老伴、儿子一家走进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大门,高兴地说:“我的问题解决了,如果没有市总工会挺身而出仗义执言,我的问题就不会有今天这个结果,我十分感谢市总工会。”接着,他将一封感谢信和“扶危济困,排忧解难,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锦旗送给了市总工会。
    工作调动未成档案丢失
    大学文化程度的于建斌,1959年参加工作。1973年在西安市二轻局下属的西安市轻工机械公司任工会干部。1981年,他因创作出大型古典历史剧 《血泪乌江》而被陕西戏剧研究院看中,经省文化厅同意将其调入省戏剧研究院下属的同州梆子剧团任编剧。于建斌到剧团上班一个月后,剧团发工资时发现他系“集体干部”身份,按当时的政策规定集体企业人员是不能调入属于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剧团工作,剧团只好将其退回原单位。于建斌向公司说明情况后,公司领导同意他回来上班。于回单位之前,公司干部科要求剧团重新履行商调程序,否则不予接收。剧团认为,于建斌调入该团未列入正式编制,不存在重新商调的问题,故不再发商调函。于建斌从“同州梆子剧团”退回西安轻工机械工业公司时,其档案材料由剧团退回轻工机械工业公司,但该公司的人事部门说没有接到过他的档案,他又到剧团查找多次,均未找到。剧团称档案已退回原公司,公司人事科长却称没有收到。两家单位来回扯皮,于建斌曾多次找有关领导都没有结果,公司以没有收到档案为由不给其安排工作。
    从1981年开始,于建斌为了解决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问题,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来来回回找领导反映,但却没有任何结果。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于建斌的档案一直未见踪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他无工作岗位、无经济来源、无安身之处,无奈之下只得租住农民一间平房苦度时日。(本报2004年3月16日《档案丢失害了于建斌一辈子》一文报道了此事。)
    于建斌为找档案,四处奔波了20多年无果的情况下,上访到西安市总工会。当时年已六十六岁,满面沧桑的老于向市总信访接待人员含泪苦诉了他的事实经过,无奈的请求工会为他做主鸣冤情。
    历经坎坷找到档案
    媒体的关注报道和工会的呼吁,引起西安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对此作出批示。市信访局派出专人先后到市轻工机械工业公司、省文化厅、省戏剧研究院、同州梆子剧团调查了解,查询于建斌的档案踪迹。经认真查询,最终于2004年8月在陕西省戏剧研究院查到了于建斌的档案。原来,陕西省戏剧研究院管理档案的人事干部赵某接收了于建斌的档案不久就退休了,手续移交给新接任工作的干部,由于对档案工作管理不严,造成工作疏漏,致使于建斌的档案积压多年无人发现。
    档案找到了,对于建斌来说是件好事。但由于档案丢失,给于建斌和他的家人物质与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从1981年至今,于建斌老人为寻找档案苦苦奔波了二十八年。档案丢失后,于建斌失去了工资收入,生活的重压使他过早苍老,40多岁便满头白发。2007年冬,在生活窘困的情况下,他给市总工会写了一封求救信,请求工会领导批示解决他难以过冬的生活问题,市总立即给予5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于建斌拿着补助款的双手颤抖地说:“饥时一口胜似饱时一斗,市总工会给我的帮助,我将终生不忘。”
    28载奔波只为讨回公道
    接到档案找到的通知,于建斌如获至宝,20多年的期盼终于水落石出。他首先将这个好消息电话告诉了关心他的人。接着他先后到省总工会和省信访局、省文化厅、省戏曲研究院,请求协调处理。省信访局先后多次与省文化厅、省戏曲研究院协调,该院认定本次责任应由他们负责。省戏曲研究院几次拿出解决方案,与于建斌协商,终于2009年9月4日根据省信访联席会议《关于协调处理于建斌信访问题的会议纪要》第7次会议纪要精神及省人事厅陕人函【2008】186号文件、陕财办社专【2009】76号文件要求,提出以下意见:一次性补发给于建斌 1981年至 1997年在职期间的工资和1997年 10月 至2009年的退休工金共计16.3万元;从2010年起按照陕财办社专【2009】76号文件精神,每年发放退休金总额1.35万元。
    于建斌接到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关于解决于建斌同志的信访问题的意见”后,既高兴又沉闷:高兴的是28年艰辛奔波的漫漫路总算走到头了,他感谢省、市工会和省、市信访局领导对他的问题的关心协调解决,为他解除了老有生活保障的后顾之忧。沉闷的是28年的黄金年华没能在用武之地施展,而白白耗费在奔波上访的路上。
本报记者 焦晓宁 通讯员 赵延祥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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