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会大厦工会主席被炒 职工称受累维权
日期:2009-04-28   来源:
    52岁的刘泳仪,是一个普通的广东女人。此前的9年里,她一直是广东工会大厦的工会主席,党支部委员。到4月30日止,她在工会大厦里就什么也不是了,因为工会大厦方面和她解除了劳动合同。
    刘泳仪:为员工谋福利被解雇
    今年4月1日,一份盖着广东工会大厦印章的通知书送到了刘泳仪的手上,《关于与刘泳仪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上称,劳动合同于2008年9月1日过期,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于4月30日与你结算,请在4月30日前往大厦办理离职手续。
    再过几天,刘泳仪就要与自己相伴9年的工作岗位作别,但她并不甘心。她说,与单位关系走到这一步,是因为为员工落实机关福利待遇有关,这些要求是法律规定的。
    刘泳仪希望工会大厦方面有个定性,为什么要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违反了规章制度,要拿出依据来。是不是打击报复,这个问题不解释清楚,自己的名誉也没法解决,这只是要求一个合理的说法。如果大厦总经理没有依据证明她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那这样解雇就是违法的。
    工会大厦:她人品有问题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广东工会大厦总经理江凌泉,他称,已经将此事给省总工会领导反映过,省总工会领导很重视。刘泳仪是很糟糕的人,人品有问题。
    江凌泉称,他是刚刚接手的,刘泳仪跟前几任总经理关系都很糟糕,打着工会主席的名义为自己谋利,她自己原来存款在搞一个公司,也说要赔款。她现在打了几次劳动仲裁官司,法院都判她不是。
    江凌泉还说,“刘泳仪讲的很多都是胡说八道的。她没有签劳动合同,和原来的老总她不签。她最近就想要这个钱,劳动局执法总队知道这个事情,我们处理这个事情都是劳动局执法总队给我们意见,我们完全都是按章办事。她动不动就骂人。我们省总工会会和广州主流媒体解释一下。去年党组决定我来这个大厦,就是因为她搞得乌烟瘴气。不能说我打击报复,有空你可以和我们员工实地了解一下,很多员工不中意她的。”
    多位职工:是领导有问题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前往广东工会大厦采访,多位职工说,刘泳仪为他们争取了合法权益。她对我们员工特别好,领导肯定不喜欢给员工争取利益的人。员工们称,在这里工作的人基本上都是外地人,有的已经在这干了好多年了。
    员工们称,工会主席是他们开员工大会投票选出来的。说刘泳仪在大厦里闹事、人品有问题,都是没有的事情,无中生有,那是领导有问题。
    一女员工说,“她对我们特别好,作为工会主席为我们争取利益是应该的,那领导肯定不喜欢她。如果工会主席不为员工说话,那我们是不是一点利益都没有了?”这名女员工还说,如果领导要把她解聘,他们也要做一点事,也不希望她被解聘,否则以后就没有人站在他们立场上谋利、为员工说话了。
    所有接受采访的员工称,刘本人很好,很正直,如果她被解聘,那肯定与为他们争取利益有直接关系。“100%有关系”多位员工说。
    9年工会主席经历三任经理
    据刘泳仪介绍,从2000年她进入工会大厦开始,就开始筹建工会,并被员工选举为广东工会大厦工会主席,任期5年。2006年6月,她再次当选工会主席。
    2006年之前,在工会大厦上班的员工,只有广州本地户口的人才有医疗保险,而且是行政人员,只有10多个人。随着工会大厦上班外来工的增多,她意识到医疗保险对外来工来说十分重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争取,工会大厦总经理答应了外来工也可以买医疗保险。
    2007年,各种物价都在上涨,部分员工又反映房租贵了,员工们再次找到她,要她向领导申请住房公积金。又是一年的争取,2008年3月,大厦总经理同意补买住房公积金。分两批来买,一批在2008年10月,一批在2009年5月之前买完。
    刘泳仪说,2008年8月份,工会大厦洪总经理提前退休。来了一个姓莫的经理,做了四个月,直到2008年12月16日不干。
    2008年的12月16日,省总工会宣布了现任的江凌泉担任工会大厦的总经理。就这样,一年之内换了三个总经理。而刘泳仪为员工争取的住房公积金事情也变得渺茫起来。
    刘泳仪说,江凌泉上任后宣布了一个决定:暂停刘泳仪的工作,并马上移交办公地点。刘泳仪称,连谈话都没有,就宣布了,而且只是宣布人事行政主管职务,没有提及工会主席的事情。
    2008年12月24日,多张盖着 “广东工会大厦”的封条贴到了刘泳仪办公室的门上、办公桌和文件柜上。刘泳仪说,一直到12月30日,办公室解封。她作为工会主席的权力,也无法实现。她再次找到江凌泉时,江告诉她不要在她面前再提 “工会主席”几个字。《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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