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职工队伍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环境
日期:2004-12-21   来源:


一、深刻认识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地位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就业压力的增大,各种利益冲突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增加,矛盾的经济利益性愈加突出,矛盾的群体性继续增强,矛盾的危害性仍在扩大,矛盾的解决难度不断加大,有些矛盾相互交织,空前复杂,易于激化,对社会稳定影响很大。就业问题、腐败问题、分配不公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11月初,宝鸡市人大对贯彻执行《劳动法》和《工会法》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通过检查,大家普遍感觉两法的贯彻实施不尽人意。主要表现一是违法违规侵权现象比较普遍;二是部分职工和企业劳动关系趋于紧张,劳资矛盾日益复杂;三是单个劳资纠纷正向群体纠纷集结,不稳定因素正由个别向团体发展;四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落得不实,甚至有所淡化,职工队伍中的不稳定问题还时有出现。由此,使我们深切感到:职工队伍稳定,大局才能稳定;职工队伍不稳定,社会就难以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既是推进改革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长远任务。所以,必须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从工会本职工作入手,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努力。
  二、积极探索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实效性
  近年来,宝鸡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出发,为积极探索构建和谐宝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市场繁荣的景象。同时,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摸实情、倾真情、献爱心促稳定等方面入手,上为党政分忧、下为职工解难,尽力维护了职工队伍的稳定。
  为了落实“情系职工、服务到家”的宗旨,我们靠对职工的感情、工作的热情和私人交情,一方面压缩开支自挤资金,一方面登门募捐筹集资金,每年对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慰问均在500人次、12万元左右。今年11月,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我们又开展了“优势企业帮助千名特困职工”活动。同时,连续两年开辟“绿色通道”,为240名困难职工子女资助9.6万元,使其顺利进入了大学校门。连续两年与有关部门开展春节献爱心大行动,使2000余名困难职工渡过了欢乐祥和的春节。并通过兴办职工互助保险,为36639名职工筑起了抵御风险的第二道防线,切实做到了“第一帮扶人”。
  和谐社会的主要标志是社会稳定,而社会稳定的主要基础是职工队伍稳定。为此,我们成立市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职工信访接处办法》,建立维稳信息员队伍,并予以培训,在机关和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设立信访室,开通职工热线和行风热线,实行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层工会调解员组织,积极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坚持召开地方工会与政府联席会、企事业单位党政工联系会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加大参与企业改制力度,从而有效维护了职工的经济权益,化解了劳资矛盾,理顺了职工情绪,促进了职工队伍的整体稳定。同时,我们通过编发“工会信息”和“送阅件”、报送调查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等形式,努力做到了“第一报告人”。为上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准确的依据,在构建和谐宝鸡、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动性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之一,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主动做好组织职工、服务职工、化解矛盾、促进稳定的工作。
  工会组织是经济矛盾特别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的权利,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也是工会的天职。因此,各级工会组织要树立新的维权观,把维护好职工群众利益作为工会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力维护职工群众的民主权益、劳动经济权益和精神文化权益。要继续建立健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劳动权益通过合同形式加以保障。要继续促进“两个确保”,使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全部进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不断促进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积极督促有关方面解决拖欠职工工资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协助政府做好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向失业保险过渡工作,促使企业行政按规定接续好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保障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以创新求发展,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和谐,不断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齐桢
关键词:|职工|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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