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员工休息权
日期:2004-12-14   来源:
近来,常常看到一些企业员工因为超时加班而累倒在生产现场的报道。一些专业机构所作的调查也显示,当前有较大比例的白领和金领人士因为经常需要加班,患上各种综合症。企业高层主管因承受不了长期的工作压力而猝死的报道也是常见诸报刊。
  前些时候,知名房地产企业万科公司有一位职员的妻子致信公司负责人王石。信中说,自从她的先生到万科工作以后,加班就成了家常便饭,每天回家总是显得非常疲劳。这位员工的妻子用质疑的口气问道,难道万科的职员就不配享受生活吗?为什么管理很先进的万科不能招聘足够多的员工来完成工作呢?
  当国人视加班为正常时,我们不妨看看国外一些高福利国家的做法。在荷兰,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为38至40小时,只要是全职雇员,每年都可享受至少24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在荷兰,除了肢体重复性劳损算工伤外,因工作压力过大而引起的抑郁、焦虑、烦躁、失眠等心理疾病都可以算工伤。生病的员工可在家休息也可要求雇主进行内部工作调整及改善工作条件等。正是这种有张有驰的工作和休假制度,令荷兰创造出世界最高的劳动生产率,也创造出丰富多彩的休闲生活。
  很多企业管理者可能会说,我们并没有要求员工加班,是员工自动留下来加班的。这种现象的确存在。很多下班不回的人,是在竞争压力支配下,强迫自己加班的。一些企业的职业经理人,面对充满竞争的环境,担心自己的工作被人分走一部分后,会对自己的地位构成威胁,为了化解对于竞争的恐惧感,他们不得不通过独立完成原本需要几个人来分担的工作。如果企业真正为员工着想,应当营造适应竞争的企业文化,给员工营造安定的工作环境,鼓励员工既会工作,更会休息。        ■张传岐
关键词:|休息权|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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