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背后有何蹊跷?
日期:2014-11-18   来源:陕西工人报
发布日期:2014-11-18
  “临时工”人数之多
   最近,来自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专项调研显示,北京各类执法机构聘请的临时执法人员高达20多万,是正式执法人员的3倍。“临时工”参与执法比例远高于正式人员,这类现象并不少见。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城管队伍共240人,临聘人员达到210多人,正式人员与临聘人员比例高达1比8。
  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执法队伍中,缺乏执法权限的临时工参与一线执法的比例远高出正式工,一般在执法时,都是一、两个有执法证的人员带上三、五个临时工一起执法。
  “临时工”问题之多
  2014年7月,网友爆料“南昌市西湖区系马桩城管中队城管敲诈商家”。视频中身穿制服的男子问商户索要香烟,要求其每个月送一条烟。当天下午,记者联系西湖区宣传部门得到回应,城管局称该涉事男子为临时工,已经被辞退。
  网友“江湖百晓”在临海当地一论坛发帖称,一辆“浙JA0032”于2014年4月13日晚上11点半,停在临海下桥路口一家商务宾馆门前。不少网友质疑该车是公车私用。随后,记者查询得知“浙JA0032”系临海某政府部门的公务车辆。但该部门马姓秘书长称,网友举报该部门车辆公车私用属实,不过“公车私用系驾驶员个人行为,而且这位驾驶员是合同制的临时工,非正式在编人员”。
  2014年3月8日,媒体报道的《贺兰法院警车停放公交车道近30分钟》一文引起读者广泛关注和热议。10日,贺兰县法院表示,该车驾驶员是临时工,目前已被辞退。
  为啥“出事”的总是“临时工”?
  现实中,“临时工”的整体文化水平也不够高。而一些地方对“临时工”的培训也不重视。“如果不经过培训就直接上岗,很容易出现暴力执法、权力滥用等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说。
  一方面,因为没有正式编制,所以让他们对工作没有归属感,从而其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上有很大的问题,所以才被称为“黑锅专业户”;另一方面,相对正式工,他们不仅待遇低、福利差,而且也很少有专业训练,在执法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
  专家们认为,协管等行政执法机关“临时工”的产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强烈需求与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但作为非正式执法人员,其队伍设置、经费来源、人员招录辞退、福利待遇、法律责任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表达了这样的看法: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公安、城管的正式人员把“临时工”推到前面,难办的事情“临时工”干,容易“背黑锅”的事情“临时工”上。
  自2012年《行政强制法》施行以来,黑龙江、昆明等多地都出台过禁止临时工参与执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临时工这一群体通常质量参差不齐、待遇较低的问题,不少地方也已经通过加强岗前培训的办法,加强其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临时工乱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方式过于野蛮和执法程序不规范造成的。因此,规范执法,首先需要从清理临时工执法乱象入手,将没有执法资格的人清理出去。同时,完善权力监督和问责机制,从根本上将脱缰的权力套上笼头,将行政执法行为真正纳入法治化的途径,依法执法,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让行政执法回归为民、利民、便民的本义,也才能让临时工这一词语不再成为脱责的代名词。(欣华)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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